責任編輯:宋繼文 來源:永壽縣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 日期:2014-09-17
某縣級農資經銷商說,一個種植專業(yè)合作社為了給200畝大蒜地除草,在他處購買了某品牌大蒜除草劑。但是一個月后,卻來說除草劑效果不好,防不住野燕麥欺騙消費者,讓他包陪產量,不然就要上告。隨后就以虛假宣傳為由把他告上法庭,要求賠償20萬元損失。該經銷商說他認為自己的產品質量合格,標簽規(guī)范,不信會敗訴,就聘請律師積極應對。在法庭辯論時他聘請的律師以大量的充分的證據來據理力爭,證明了所銷售的產品質量合格,標簽規(guī)范,是正規(guī)產品,不存在欺詐。休庭后拖了好長時間,法官以農民種地也不容易,多次打電話希望經銷商能接受調解,拿一筆費用補償給原告解決糾紛,被他拒絕了。這個案件前后折騰了將近半年的時間,最后法院終于判決,駁回原告某種植專業(yè)合作社對經銷商的訴訟請求,以該經銷商勝訴而結案。
從這個被稱為農資界的“醫(yī)鬧”案件中能獲得什么啟示呢?那就是,身正不怕影子斜,自身要過硬,經營的產品不論是在質量上還是在標簽上都必須把關好,堅守不找事,不怕事,必要時借助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,息事寧人只會助長個別玩心眼的農戶,甚至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。該經銷商說“做良心事,賣良心藥”是我一慣奉行的宗旨,正是由于經銷的產品質量過關,包括產品內在質量和外包裝的標簽說明書,沒存僥幸心理,才能贏得了官司。假如,經銷的產品質量有問題,或者標簽不規(guī)范的話,就不是賠錢那么簡單了,不但要輸了官司賠了錢,而且以后也就無法在當地立足了。所以,想真正長久經營的經銷商一定要經銷質量合格,三證齊全,標簽規(guī)范的產品,要為農戶著想,只要農戶賺到錢,經銷商才會更輕松賺到錢,才能控制好市場風險,立于不敗之地。